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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讓民眾瞭解海灘水質,做為親水活動參考,本署自民國88年起,於夏日泳季6~9月期間進行監測,91至97年監測範圍為臺灣本島10處海灘,每2週採樣一次。經98年1月7日邀集專家學者、交通部觀光局、相關風景區管理處、各縣(市)政府共同研商結果,增加離島監測,並刪除97年未營運管理之大安海水浴場及98年不開放之崎頂海水浴場,增刪後為13處海灘(如表1、圖1),監測期間增為5個月(即5至9月),監測頻率為7、8月每週1次,6、9月每二週1次,5月底預監測1次,全年計約13次。離島部分:金門、馬祖頻率為7、8月每兩週執行一次、6、9月每月執行一次。資料發布分級方式則分為「優良」、「普通」、「不宜親水活動」等3級。
海灘水質採樣原則:於該海灘水域安全索範圍內,左、中、右各一處,水深約1公尺處採集水樣,每次採樣同時拍照記錄海灘環境及水色等現場資訊,上網提供民眾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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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1、環保署「海灘水質」監測點資訊一覽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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